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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秋季学期本科生

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4秋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严格、规范、有序进行,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标准

1.毕业资格审查标准: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要求,以学生所在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2.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标准:按照《大连民族大学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审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工作要求

1.文件规范: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附件范本提交审查报告、附表及相应文档。

2.时间节点:本次审查工作的时间节点为202412月2717时。

3.告知义务:对本次时间节点未能达到毕业要求、不符合授位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与其共同确认欠修课程及学分、暂未授位的原因,告知学生可以选择结业等。

4.数据调整:资格审查如有数据的变更,由学院与教务处共同确认后方可调整。

三、申请结业情况处理

1.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如申请结业离校须填写“结业离校申请表”,学院审查后,在审查时间节点前将完备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2.学生结业离校后,其未修或已修未通过课程,可以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返校重修、重做、重考等全部课程合格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不再受理其重修、重做、重考等申请,维持结业。

3.结业生申请返校重修、重做、重考等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2教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6、17教学,逾期不予受理。

4.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按照上述第2-3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良     联系电话:87188626(5626)

邮箱:20050762@dlnu.edu.cn


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及监督过程,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2024秋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统计表

2.2024秋季学期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报告(范本)

3.2024秋季学期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范本)

4.结业申请表

5.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6.往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学位情况统计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4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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