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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系列要求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执行《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大民校发202453号),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打造学在民大的优良学风,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明确工作内容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强化和完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在学校整体进程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严抓细管立改真指导,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严把选题入口

1)实行准入机制。各学院应严格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截止2025310日(第2周周一),有15学分及以上必修课课程未能获得学分者,不允许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学院需将审查未通过学生在系统删除。各学院于311日(第2周周二)将资格审查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附件1)。针对此类学生,学院应提前制定学业帮扶计划,确保后续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

2)优化选题导向。各学院要把好选题关,务必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适当。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突出设计和综合训练,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可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该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指导教师引导学生从实际应用场景出发进行选题,加强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引入实际工程项目、案例分析等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使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实践能力,提高论文的实践应用价值。切实做到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理工类专业不低于80%,文科类专业不低于60%。题目来源不能全部为所在专业自拟题目,应逐步增加来自企业真实课题或教师科研课题类型比例。

2.加强过程管理

1)落实细节管理。进一步梳理毕业设计(论文)从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查重检测到最终答辩的全流程,制定进程表,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特别是落实审核评估反馈要求: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模版,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性。

规范指导教师过程管理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至少与学生共同记录6次检查指导记录,指导记录时间间隔2周一次。在系统中,学生填报学生所完成工作的记录处不少于200字,填报下阶段工作计划处不少于100字。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除指导教师评价选项外,增加教师指导记录评语模块,要体现具体指导内容,不少于150字。

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小组评语和答辩委员会意见都要具体体现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内容。

任务书在保证论文格式与排版规范性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契合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能力要求。

答辩记录不能过于简单,原则上不少于3条。应聚焦毕业设计(论文)的技术方案和实践应用效果提出问题和建议。

规范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成绩、评阅人成绩、答辩小组成绩,原则上所占比例为3:2:5。每一项按考核目标分项评分。

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分析数据真实性和合理性。

明确文献要求。指导教师为学生指定的阅读文献应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参考文献,除经典文献外,要以近年来的文献为主,力戒参考文献时间过于陈旧等现象。开题报告中所列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正文定稿中所列参考文献原则上不少于25篇,其中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0篇。避免参考文献过少现象。

2)建立预警机制。优化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功能,对每个学生各阶段任务完成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对多次未按结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或质量不过关的,给与预警,督促学院提醒并及时整改。

3)加强安全管理。学生在校内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验等环节时,要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和指导,遵守现场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本人和他人及实验室等工作环境的安全。

3. 发挥指导教师作用

1)做好资格审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和聘任工作。要控制好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不超过10人,首次指导不超过5人,以保证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能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对于部分专业教师过少的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外聘教师或企业导师数量,降低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要求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表并报学校备案。

2)落实双导师制。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企业专家担任第一指导教师的,应具有行业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指定校内教师担任第二指导教师。各专业实行双导师制的比例控制在10%20%。对于实行双导师制的,给与1.5倍工作量。具体由第一指导教师分配,校内外指导教师分配均不能超过1倍。双导师制的指导导师(校内、校外)每人按指导学生人数0.5人计(两个导师合计为1人)。

双导师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认定需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真正来源于企业真实课题;

企业导师真正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答辩时,答辩小组认定该毕业设计(论文)为双导师制。

3)切实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第一责任人,引导指导教师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详细情况,切实有效承担起选题、指导、检查、过程管理与工作质量监督、评阅、批注、修改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责任。特别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把好政治关。对认真负责的,在评选优秀指导教师时优先考虑。

4. 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便于各学院统一开展选题和过程管理等工作,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继续依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我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210.30.0.190/bysj/index.aspx

5. 落实质量监控与反馈

1)完善监控机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过程与质量监控,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增加对论文写作过程的监控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数据进行挖掘与分析,如选题分布情况、论文质量对比等,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2)严格查重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查重制度,持续做好查重工作100%全覆盖。严格实行查重率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不超过30%),对于第一次超过60%的,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超过30%、不超过60%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查重。

3)做好抽检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各学院、各指导教师认真学习《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对标对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根据抽检结果,做好反馈与整改,切实提高问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维护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兜住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底线。对教育部、辽宁省、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者,经过修改达到合格等级扣减当年所指导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60%的课时量,修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全部扣减。

二、推优工作及成绩管理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单位在参加答辩且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学生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性、公正性,各专业推荐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实际答辩人数的5%,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教务处核准。被推荐者需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小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3)。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各单位推荐产生,推荐名额不超过校内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教务处核准。

3.成绩管理。进一步规范审阅、评阅、答辩等环节,严把质量关,相关评价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各专业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实际答辩人数的10%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4)开展相应工作。部分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选题工作

为从源头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要成立专家组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检查与培养目标符合度、题目类型、题目现实意义、近三年题目重复率、题目质量等,防止出现选题雷同、宽泛、过大、过窄、过时等现象。未进行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允许进入下一环节。

以上选题工作需于202513日(19周周五)完成,并于202516日(20周周一)之前提交选题工作总结。

2.开展并完成开题工作

2025年春季学期第2周,完成开题工作,并于311日(第2周周二)报送资格审查未通过学生名单。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正式答辩时间为2025616-20日,并最迟于620日(第16周周五)完成本学院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材料的报备。

4.推优工作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推选工作上报截止时间为620日(第16周周五)。

联系人:王祥灵

联系电话:875327355735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未通过学生名单

2.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

3.大连民族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4.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5.与往年要求主要变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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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