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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促进AI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校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1.已经获批学校首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2.已经获批学校首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立项的负责人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3.重点支持已经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但是未参与首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的一流课程。

4.数字化资源建设较好的其他类型课程,可申报本次数字化课程建设工作。

5.鼓励课程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不愿牵头申报的其他授课教师也可申报,对于量大面广的课程,教师可以组织教学团队申报,每一门课程只能由一名教师(或团队)申报。

二、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要求

1.课程资源要确保系统性和完整性,能够涵盖课程标准(或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内容、覆盖该课程所有知识点和技能点,内容应包括:教学视频、教学大纲、教案、讲义、多媒体教学课件、习题、作业、教学参考资料、团队成员简介、课程简介等。(建设标准参考附件3

2.课程资源要确保不存在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它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

3.课程教学视频是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部分,课程负责人应利用好已经建成的智慧教室资源以及腾讯会议、外置摄像头、桌面录屏软件等多种方式,完成视频资源的自主录制。

4.课程负责人和主讲团队应充分利用平台在线服务功能,边建设边应用,积极开展研讨式、探究式、混合式翻转课堂教学,融合利用学习通、雨课堂等智慧教学工具,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5.课程负责人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专家讲座、工作坊、研修班等,各教学单位应围绕“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组织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

6.课程负责人是课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应对课程质量进行检查与指导。

7.所有课程在完成基础的数字化资源建设后,都要开展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所有申报课程须填写《大连民族大学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申报表》,通过学校审核确定立项的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课程建设经费支持。

2.所有立项为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的课程教学团队要充分利用寒假期间完成前期资源建设,并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展混合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继续完善相关资源。7月份学校将组织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课程立项资格并取消未来3年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3.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数字化课程建设的重要性,从学科专业整体角度做好顶层设计,从专业核心课程着手,以点带面,做好专业图谱课程建设工作。

4.学校对数字化课程的建设、应用、教学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课程建设应用情况将作为一流课程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5.学校将对课程资源建设充实、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运行状态好的课程,单独认定为数字化课程示范课,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核算工作量。

四、其他说明

1.所有数字化课程全部要依托大连民族大学智慧教学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dlnuflms.mh.chaoxing.com/,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建设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依托原平台建设。

2.有意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的课程团队填写《大连民族大学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1),经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5110日前登录学校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完成电子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参见(附件5),该项目需要教学单位在系统中审核后正式提交到学校,并上传《大连民族大学第二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教学单位审核人员手册参见(附件6)。

联系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875625235523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第一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申报表

2.大连民族大学第一批数字化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3.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建设标准

4.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数字化建设平台操作手册

.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教师使用手册

6.教学单位审核人员手册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