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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5号)文件要求,为提升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见附件1)。

2.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见附件2)。

3.2018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3)。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本次验收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2.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3.项目负责人提交立项项目的结题报告及项目已取得相关成果。

4.验收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项目改革研究成果在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评价以及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综合评价等。

四、材料准备与提交

各教学单位对结题报告进行初审,统一汇总后于2025年3月4日前将立项项目的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七份)及项目已取得相关成果(成果电子版材料制作在一个PDF文档中,纸质版一份)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A311,项目负责人在“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2025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栏目中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2月28-3月4日,请务必按时上传。

联系人:吕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5435、5343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3.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暂缓结题名单

      4.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封面)




                                 教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