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我校近年来本科教育教学成果,扎实做好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前期摸底和项目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明确规定,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参与评选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成果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领域进行分类。分类和代码为:“大思政”教育-01,基础学科人才培养-02,新工科-03,新医科-04,新农科-05,新文科-06,创新创业教育-07,教育教学数字化-08,教师教育-09,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0,教学综合改革-11,其他-12。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评选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4.鼓励跨校、跨学院申报教学成果。已获得过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1.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见《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成果奖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附件1),优秀成果较多的单位可提出申请,经综合研判后核定限额。其他部门不设推荐名额,可向教务处申报1项全校性综合改革成果,由教务处作为统一归口部门,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推荐的成果。
2.推荐要求。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经过省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已获评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此次不可申报,牵头申报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成果奖且获奖的申报人此次不再牵头申报。每个教学单位由学院领导牵头申报的成果不超过1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应按单位评审成绩进行排序,并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符合条件要求的成果进行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评审推荐。基层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学校将成立外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六、材料报送
推荐成果申报通过“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开展,主持人在“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栏目中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稿,无需报送纸质稿:
1.《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申报书PDF版需有教学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章;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请制作合成在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300M;
3.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邮件请以“单位+2025年教学成果奖汇总表”命名,需报送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
其他部门统一报送本部门所有申报材料至教务处,其中汇总表、申报书需报送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其他材料只报送电子稿,邮件请以“单位+2025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命名。综合改革评审后获得推荐的成果再由主持人在平台中上传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审查,于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及材料报送,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A311室,电子稿发送到lting5577@163.com。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5435
附件:1.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成果奖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
2.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