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数字化课程建设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数字化课程建设质量,提高在线课程建设应用效果,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对已立项的三批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立项的三批数字化课程(373门),名单详见《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建设立项名单》(附件1)。
二、验收时间节点
1.第一批和第二批立项的数字化课程最终验收时间为10月20日前。
2.第三批立项的数字化课程最终验收时间为12月31日前。
3.所有立项的数字化课程在截止日期前采用弹性验收制,鼓励课程负责人提前完成资源建设,并随时提交验收申请。学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资源完善、运行数据充实、建设质量较高的课程优先资助建设智慧课程。
三、验收流程
1.课程负责人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验收标准》(附件2)在大连民族大学智慧教学平台上完善课程资源建设材料(包括课程简介页、课程团队、课程章节视频、课件、习题、测试等),并提交《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部)对本单位提交的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进行真实初审。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否决性指标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课程视频资源主讲。
2.关键性教学资源(视频、作业、测验)缺失或不足。
3.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或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
4.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
5.课程未在大连民族大学智慧教学平台上线。
五、相关说明
1.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需要继续建设,但建设期至验收合格期间,取消其学校教学改革及教学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2.若原课程负责人已离职或退休,现实际课程负责人可申请验收。团队成员发生变更的,成员须实际参与课程建设,为课程平台上的教学团队成员。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做好验收申请工作。
1.第一批和第二批立项的数字化课程负责人最晚于10月20日17:00前通过“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上传项目验收申请表。
2.第三批立项的数字化课程负责人最晚于12月31日
17:00前通过“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上传项目验收申请表。
联系人:程晓伟,联系电话:87562523
附件:
1.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2.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验收标准
3.大连民族大学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