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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平稳进行,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预)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置考试周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改革实施细则》等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

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在课程结束后三周内完成。课程考核时间原则上应按照110分钟安排,如非110分钟应在安排课程考核及试卷审批前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考场编排

各教学单位编排考场前须核查学生考试科目,原则上同一学生不得连天(自然日)安排考试,确保学生有充足复习与调整时间。专业课考试应避让参考人数多、覆盖面广的公共基础课考试(本学期公共基础课及校外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

(三)考试周考试安排

自本学期起学校设置考试周。本学期第20教学周为考试周,具体日期为2026年1月5日至9日。非毕业年级每个专业每个年级至少安排2门课程在考试周进行集中考试。部分理论考试课程设置较少的专业,至少安排2门必修考查课在考试周开展终结性考核。考试周考试节次按照固定场次进行安排,有起止考试铃声。具体为:

第一场:8:30-10:20

第二场:10:40-12:30(备用场次)

第三场:14:00-15:50

(四)非考试周考试安排

19教学周及之前的期末考试实行分散考试,两校区专业课考试分别按照各校区授课节次时间范围进行安排,两校区公共基础课考试统一在周末进行考试。

二、规范考前管理

(一)填报考试安排信息

各教学单位所有考试日程(必修考试课程及考试周安排的必修考查课程)须于11月12日12:00前在综合教务系统“考务管理”环节完成排考,并填报《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具体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审定后方可公布。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更改。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要面向学习该课程的学生做好考试安排的通知传达工作。

(二)做好过程性考核成绩统计及公布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过程性考核成绩的统计、公布等相关工作。任课教师应于课堂教学结束后、进行终结性考核的前一周向学习该课程的学生公布过程性考核成绩。过成性成绩平均分不得超过85分(百分制)。过程性考核综合成绩的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提交教学单位备案、存档。

(三)确定考核资格

对因出现过程性成绩未达标、缺课学时超过课程总学时1/3等情形需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任课教师应在公布过程性考核成绩时告知学生本人,并在排考前填写《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统计表》(附件3),由教研室主任复核后,向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书面报备,由教学秘书取消学生在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排考。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取消考试资格学生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试卷管理

(一)提高命题质量

试卷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遵循,基于考核实际进行总结分析,在遵循教学规律、把握学科特点,坚持质量标准基础上,不断优化课程评价方案。公共基础必修课、专业核心课程应依据历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更新试题库,推进实施教考分离。

(二)规范审批流程

试卷应于考试前两周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定提交给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着重检查试卷内容是否存在题干表意不清甚至错题、卷面成绩是否为100分、试卷模板是否为标准模板、考试日程是否为110分钟,A、B卷及评分标准是否齐全。

(三)严守保密纪律

试卷由教务处印刷室统一印制。领卷、送卷、保管须由教学单位指定人员实名登记,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严禁学生参与领卷、送卷、保管等环节。多余空白试卷当场销毁,不得留在教室、考场等学生活动范围内的公共场所。

(四)做好评阅归档

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登录。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要体现区分度,总成绩优秀率≤30%。试卷、成绩单、目标达成分析等材料按试卷材料清单装袋,保存至学生毕业后2年。

(五)严格非试卷课程考核

采用论文(含报告、大型作业)、口试、答辩、课程作品等考试形式的课程,要制定明确的、体现课程特点或考核内容特殊性的考核方案和考试形式,制定符合课程目标且全面、细化的成绩评定标准,必要时组建结构合理的成绩评定组,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并注重考核实施过程的完整性与客观性。

四、强化考场管理

(一)加强考试监考管理

监考教师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工作职责落实监考任务,按规范进行考场管理,如安排考生座位、清理考场、在黑板上注明考试信息、检查考生证件(照片清晰的一卡通/身份证/学生证)、组织安检、签到、严防违规违纪等。

(二)落实校院两级巡考制度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等部门将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及非考试课程考核进行整体巡查。各开课单位应对本单位主考的每门课程考试进行巡查,学生所在学院应对本院学生参加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进行巡查。各级巡查应做好签到及巡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五、严肃考试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成立院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的全面落实,按照考试管理规定、课程考试流程和材料归档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学院应组织召开主考、监考教师和学生动员及考风考纪教育会议,集中学习《大连民族大学本(预)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置考试周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改革实施细则》等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文件、《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学生开展考试纪律与考试诚信教育,对监考教师及任课教师、命题教师、主考教师重申工作职责及履职要求。

六、工作联系人

  87557175

徐雪飞 87509390

附件:

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及校外考试安排表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信息汇总表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统计表

4.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