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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树立高校教育改革新标杆,辽宁省教育厅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成果范围

本次大赛聚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突破与显著成效,集中呈现一批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重要成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打造、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与方法升级、教学过程管理优化、实践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参赛成果需具备典型性、引领性和推广价值,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与研究中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大赛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突出基层导向,重点奖励长期投身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突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实践创新,推动协同育人,提升应用推广实效。

三、参赛成果条件

(一)大赛成果应紧密对接教育教学改革前沿,突出原创性与实践突破,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实际与学生成长需求;成果应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提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并具有示范引领及推广价值。

(二)成果须经过至少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时间自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起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阶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关键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践全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如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可由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名额计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已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注明获奖名称、时间及等级。

四、申报范围及名额

有专业的教学单位限报2项,其中至少1项第一完成人为一线教师(无行政职务);没有专业的教学单位限报1项;由学校牵头的教学综合改革类成果从教务处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教学成果,不占所在单位指标。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2025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Excel 版(详见附件1)

2.《2025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PDF版(详见附件2)申报书与教学成果报告(5000 字以内)、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即可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请用申报人学院+名字+12026+所属学科门类代码2位数命名申报书,其中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编写。材料2(《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

6.请各单位 12月1日至12月7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2025辽宁省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栏目上传附件12025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附件2申报书PDF版。

(二)有关要求

1.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统筹,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大赛成果主持者与参与者的资格条件,确保参与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表现优良,切实做到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双重把关。

2.请各单位、各部门对所推荐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凡经核实存在问题的成果,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时间,过期不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丛兴苓    0411-87565435

附件:

1.2025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 推荐汇总表

2.2025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

                                                                                      教务处

                                                      2025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