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港澳台办《关于向澳门高校推荐2026/2027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民外函[2025]527号)要求,现启动我校向澳门高校推荐2026-2027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我校推荐2名学生,由国家民委有关方面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原则上1人)。
二、目标学校
按照要求我校推荐优秀学生的目标学校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
三、推荐条件
(一)2026年少数民族或民族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
(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发展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符合《大连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17〕56号)相关规定。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动员。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加强宣传动员,请将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在学院内公布。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须于2026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优秀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课程登记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拟报读澳门高校可选择2所,第一所高校可选择2个课程及专业,第二所高校可选择1个课程及专业。必须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三)学院选拔。
各学院推荐名额不限,须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择优推荐,确保我校最终推荐人选在上级主管部门遴选中的竞争优势。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严格审查、选拔候选人,并填写推荐学生信息表(详见附件5)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到学籍管理科(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31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发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四)学校复查。
教务处根据推荐条件,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
(五)学校推荐。
经学校复查通过的候选人每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个人情况自述(可备PPT),学校组织评委根据学生专业综合排名、在校表现、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五、其他说明
(一)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学校最终推荐人选。学校审定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家民委港澳台办。国家民委有关方面从候选者中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学生名单。
(二)学生录取与否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甄选审定。
(三)奖学金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基金提供。
(四)最终获资助的学生接到澳门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赴澳手续。
联系人:王春霞,电话:87188626(5626)
电子邮箱:jiaowuchu@dlnu.edu.cn
附件:1.2026-2027学年供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港澳台办公
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
相关要求
2.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基金《内地研究生奖学
金计划》
3.应提交的推荐材料清单(纸质版一式2份,并同
时提供电子版PDF格式)
4.推荐优秀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课程登记表
5.学院推荐赴澳门修读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生信息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