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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民委党组、辽宁省委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学校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贯彻实施《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大连民族大学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育教学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2025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大思政课”建设与“五育并举”实践,深入实施“四个突出”战略,聚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产教融合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改革等核心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努力培养具有民族团结基因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类型

2026年度学校教改项目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组织实施,具体立项内容详见指南(见附件1)。

重大项目: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确定。重大项目主要围绕教育教学改革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战略性、前瞻性攻关研究,着力理论创新、模式构建与范式突破,形成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项目: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确定。重点项目须紧扣本科教育教学重点领域,开展系统性、深度化研究,打造优质精品项目,强化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一般项目: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确定,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各单位(部门)教工总数的7%。一般项目支持教师立足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培育特色成果,促进优秀经验的推广应用与普及深化。

注:学校根据工作实际,以委托项目的形式予以立项重大或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同时需具备5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能潜心教学研究和实施教学改革,且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一般项目负责人同时需具备2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且参与过教改项目研究工作。

   教改项目实行隔年申报制度,即2025年立项申请人通过、暂缓验收、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均不予申报2026年教改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同期参与的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

  (四)已立项或已结题、且内容相近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

  (五)优先支持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以教学团队形式申报研究项目,特别优先支持有前期教学研究基础、研究力量强的教学团队。支持和鼓励跨学院整合研究力量,联合申报研究项目。

  四、研究要求

  (一)研究期限。

  从学校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时限均为1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1年。

  (二)成果要求。

  1.重大项目:在B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含收到录用通知)1篇或在C类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含收到录用通知)2篇。

  2.重点项目:在C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含收到录用通知)1篇。

  3.一般项目:发表教学改革论文(含收到录用通知)1篇。

各类期刊认定以2026年实施的《大连民族大学教学成果贡献度评价办法(修订)》为准。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项目类别统筹开展申报和推荐,其中,各教学单位重大项目限报1项,重点项目限报2项,一般项目申报数不超过各单位(部门)教工总数的7%(附件4);校级虚拟教研室单独申报。项目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研究进度、绩效目标、经费预算等。

  (二)中期检查。

   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终止项目研究和经费资助。

  (三)项目结题。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六、立项评审工作

  (一)立项评审时间。

   1.2026年3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负责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推荐工作。学校其他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推荐工作。

   2.教务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负责组织评审;其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评审形式为外审;一般项目由校内专家评审。

  (二)立项评审要求

   1.单位(部门)和校级虚拟教研室推荐:在推荐评审的过程中,要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操作性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经费预算的盲目性;同时,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要有明确要求。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严明评审程序,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3.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查重率或AI生成率检测达到或超过30%,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不参加后续评审。

   4.杜绝出现不经评审而推荐立项、因申报数额不足而将不具备立项要求或质量差的项目推荐立项等现象。

   5.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立项评审实施回避制度。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通过“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开展,申报项目负责人在“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栏目中上传《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PDF版需有教学单位盖章,无需报送纸质稿,完成时间为3月6日。

各单位需在管理平台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月6日17:00前上传《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七、相关规定

   1.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在重点项目申报中实行单独立项、单独评审。

   2.各学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对各类项目的进展进行过程和结题考核。

   3.对所有申报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对无故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工作的项目停止经费支持,将经费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学院,将减少下一次教改申报数量。

   联系人: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5435(18840840019)、5519(15326149119)

 

附件:1.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指南

     2.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6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4.2026年各教学单位一般项目申报限额

 

                                教务处

                            2026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