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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巩固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改革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凡是2025年立项的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均要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发表教研论文尚未达到结题标准的不予结题。具体名单见《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附件3)及教改项目研究报告(格式不限, 5000字左右)。

2.单位(部门)初审: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参照《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要求》附件4,给出初步验收结论。

3.学校验收:组织专家根据上报材料进行鉴定,并给出项目结题验收结论。

4.因故未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教学单位给出初步意见。获批延期项目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超期不再予以结题验收,视为项目不通过。

5.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查重率或AI生成率检测达到或超过30%,直接取消验收资格,评价为验收不合格。

三、材料报送

1.本次验收工作通过“大连民族大学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project.dlnu.edu.cn/login)开展。

2.项目负责人“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栏目中上传《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研究报告(合成一个文件)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附件2)支撑材料(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录用证明),由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后,上传汇总后的《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附件3)和《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附件5)。

3.所有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稿。请在2026年3月6日之前完成平台上传及审核提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认真把关,严谨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丛兴苓  内线5435  手机:18840840019

 

附件:1.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验收报告

       3.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4.2025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5.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