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教育部“五位一体”教学评估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我校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成效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新认证标准落地落实和新版培养方案的预研,确保认证工作科学部署、责任到人、执行有力、结果可期、改进有效,增强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应性,现决定在全校所有工科专业(不含已停招或即将停招的专业)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推进,分类建设
1.已通过认证的专业
现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应结合专家组反馈的《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报告》和新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及关注项”,进一步加强持续改进,做好2027版培养方案修订前期调研和修订工作,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不断提高专业的建设质量。
2.已获批受理申请专业
现已获工程教育受理申请专业,根据各专委会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查找与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做好自评自建,确保在各认证专业委员会要求的期限内提交自评报告。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合力做好迎接专家进校考查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已申请未获受理专业
已提交申请但未获受理专业,按照“早谋划、早动手、早实战”的原则,根据各专委会反馈意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把脉问诊,明晰申请环节的审查的核心要义,理清上一轮申请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和改进措施,提前谋划并启动本年度(2026)年新一轮受理预申请相关工作和诊断式评审,在申请的规定期限内提交高质量申请材料。
4.从未提交申请的专业
对于在认证范围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从未提交认证申请的专业,认真研究和落实《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启动专业新一轮的认证申请工作建设,按要求提交认证申请书的填写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
二、压实责任,强化协同
1.学校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工作组主要职责为领导并统筹全校专业认证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组下设秘书处,工作地点设在教务处,其工作职责为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专业认证工作,不定期召集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专业认证重要工作。
2.各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组成的专业认证工作小组,从学院层面统筹协调全院相关专业的认证申请、自评自建、迎评进校工作及聘请相关专家指导专业认证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和持续改进计划和实施路线图。
3.相关教师在专业认证工作实施过程中,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以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和非技术能力为主线,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变革评价方式,促进培养质量的有效达成。
三、成果导向,项目驱动
1.对于符合要求参加认证建设的全部工科专业,采取课题立项形式推进新认证标准落实、新版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重构、达成评价等研究实践,验收条件分为高质量提交认证申请、申请受理、自评报告通过、进校考察和有效期的持续改进五个层级,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各学院绩效考核评优中。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专业认证专家指导、学习培训、专项研究与实践等。
2.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参与认证工作活力,推动研究与实践同向同行,立项采取课题群形式立项,每个专业设一个总课题,一般由专业负责人牵头负责;同时根据各专业认证工作的实际情况下设若1~3个子课题,子课题的负责人、建设任务、建设经费、验收条件和验收结果由总课题负责人负责审定,但需要经学院认证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和发文,总课题、子课题等级分别参照学校本年度教改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
3.各相关学院结合目前自身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对已通过、已受理、已申请及未申请认证的各类工科专业,均统一对标认证新标准新要求推进建设,压实专业建设主体责任,激发教师参与认证动力。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大连民族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方案》(附件1)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课题群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A3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gxiaowei@dl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程晓伟 15998493991 逯波 13604111791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