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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微专业课程任务书填报、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总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微专业课程任务书填报、课程编排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填报及排课相关规范要求

1.任课教师资质

择优选聘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完成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承担授课任务。

2.学时设置

课程授课学时须严格与微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不得出现少排、漏排学时情况。理论课程及其他各类课程可安排4学时连排,禁止设置4学时以上连续授课。

3.教学周次安排

1-4,7-18周为教学周可进行排课,5、6、19周周末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课程。

4.教学场地要求

所有微专业课程(含选课人数偏少课程)统一安排学校公共教室进行授课。如有特殊类型教室需求(机房、实验室等)请在任务书进行标注。

5.排课时段与课程冲突避让

优先选择周六、周日安排微专业课程,尽可能降低学生课程冲突风险。2025级学生第1-11周周六1-8节设置了《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程,因此面向2025级开设的微专业课程,建议自第12周及以后的周六时段排课。

6.开班规模标准

2026级微专业开班基准人数为15人;2025级及此前年级微专业开班规模按照原有标准执行。

二、材料提交与系统操作时限要求

微专业课程任务书由微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填报,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电子版材料须于7月26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任务书完成签字盖章后,于8月24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17:00前完成教务系统内教学任务信息录入及课程排课工作。

三、工作联系人

李鑫洋 0411-87557126

徐雪飞 0411-87509390

教务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