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培养方案课程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我校培养方案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目前,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各专业(含微专业)培养方案现已全部录入新教务系统,请各教学单位开展线上核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信息核对与修改
对照各专业(含微专业)纸质版培养方案,检查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课程信息(课号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是否正确,若系统信息与纸质版培养方案不一致,可直接参照纸质版方案进行修改。若一致,但确需变更课程信息(包括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学分学时等内容),在系统完成修改并提交送审的同时,同步提交纸质版《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二、培养方案补充填写
需要补充填写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已填写的专业可忽略。
三、核对课程体系学分设置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纸质版培养方案中各模块课程的学分设置情况,认真核对并修改系统中“课程体系学分设置”相关内容。
四、注意事项
1.严格规范学分体系设置
课程体系学分设置必须严格对照培养方案纸质版逐项填报,不得随意调整、更改。该数据直接关联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是核心关键数据,务必零差错、严把控。
2.全面核对课程基础信息
逐门核查课程完整信息,确保课程名称、总学时、周学时、课程属性、开课学年学期、考核方式等内容,与培养方案纸质版完全一致。课程编号以系统录入信息为准,无需对照纸质版修改。
3.统一跨专业同类课程信息
针对多专业共用的同一门课程,须保证所有专业的课程信息完全统一(含课程编号)。课程编号系统锁定、无法自行修改,若存在编号调整需求,须统一对接教务处协调处理。
4.规范课程信息变更流程及时限
涉及学时调整、考核方式更改、开课学期调整等课程信息变更的,完成系统线上修改后,必须同步提交纸质版《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备案。所有课程信息变更工作须于9月14日前全部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5.严格执行课程增删流程
如需新增或删除课程,不得自行在系统操作。须先向教务处申请,待教务处完成课程总库信息新增、调整后,方可开展后续系统修改工作。
6.规范审核提交流程
各专业主任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信息的核查、修改与确认工作后,统一在系统点击“送审”,提交至教学院长环节。教学院长审核提交时,无需选择具体审核人,直接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流程。
五、审核截止时间
各专业所有核对、修改及补充工作完成后,在系统中提交“送审”,经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审核通过,教务处将对所有内容进行终审。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请各单位在9月14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87934519)
李老师(87655343)
附件:1.课程信息核对工作操作流程
2.微专业核对和审核步骤
教务处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