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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澳门高校攻读2020/2021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20/2021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启动本年度攻读澳门高校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一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2020届少数民族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符合《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20/2021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详见附件1)中“遴选推荐条件”的要求;

    (三)符合《2020/2021学年供国家民委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中所列申请条件;

    (四)符合《大连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17]56号)相关规定。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动员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并将本通知在学院内公布。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于2019年9月2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详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三)学院选拔

  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根据通知制定选拔办法,学院审查、选拔后,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5)于2019年9月26日17:00前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313),逾期不再受理。

(四)学校审查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学校推荐

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每人准备5分钟内的个人情况自述(可备PPT),学校组织评委根据学生专业综合排名、在校表现、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初选名单公示10天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家民委港澳台办。

(二)学生录取与否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研究生资助发放技术委员会审定;

(三)奖学金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研究生资助发放技术委员会提供。 

  联系人: 于开爽,电话:87188626(5626)

 

附件1:国家民委《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20/2021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附件2:《2020/2021学年供国家民委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条件》

附件3:《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应提交的推荐材料清单

附件5:**学院推荐赴澳门科技大学攻读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信息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