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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大民教发字[2020]7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大民教发字[2019]2号)文件要求,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促进项目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 学校决定对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立项的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等。

  各项目组结合上述检查内容形成项目研究中期报告(附件2),对照立项申请书的“项目预期成果”认真总结项目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及获奖等可作为项目研究的支撑材料,与中期报告一同上报。

  三、检查办法

  1.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学校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检查结论,重大招标项目答辩时间8分钟(含3分钟提问时间),重点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含2分钟提问时间);

  2.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答辩(现场答辩或在线答辩)评审,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同时将答辩情况(时间、方式、评委组成等)及检查结论(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所在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重大招标和重点项目的初审工作和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中期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两个月;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和经费资助。

  4.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项。

  5.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

  五、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

  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中期报告电子版以“教学单位+主持人姓名+项目名”命名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5月18日前统一发到limeng@dlnu.edu.cn;同时纸质版一式7份(支撑材料1份即可)盖部门公章后上报开发区校区综A311室。

  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存档;中期检查结论公示无异议后,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后于2020年5月25日前上报开发区校区综A311室。

  联系人:王茹    李莉

  联系电话:87656071  87655343

  

附件:1.2019年度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单

   2.2019年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2019年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结论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