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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教学工作奖励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19]5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第一批教师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范围

  1.申报依据:《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19]53号)(附件1)。

  2.成果范围:以大连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学成果。

  3.时间范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成果,7月31日之后的取得的成果在下一轮申报。

二、申报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应在所属单位(部门)申请,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不接受个人申报。

  2.单位(部门)审核、公示。各单位(部门)需严格审核本单位(部门)的申报信息,并在上报前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

  3.学校复核。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奖励。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明细

  (1)《2020年度教师教学奖励明细表》(见附件2);

  (2)《2020年度教师教学奖励统计表》(见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按明细表顺序排序)。

  2.报送要求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材料纸质版暂时由各单位(部门)存档,将附件2、3及作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17:00前。

  联系人:王祥灵

  联系电话:15840903579,87532735(5735)

  邮箱:479169119@qq.com

  

  附件:

  1.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2.2020年度教学奖励明细表

  3.2020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