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3)
二、推荐限额及申报要求
学校限额20项可推荐到辽宁省教育厅参评。承担本科专业建设任务的二级学院限报2项(须排序申报),其他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相关部门限报1项。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
请各单位(部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申报对教育教学发展具有综合性、全局性、长期性影响的教改项目。
三、材料报送
经各单位(部门)评审推荐,按照限额提交《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和《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于8月21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34493681@qq.com(丛老师)。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18842802339);丛老师(18840840019)。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相关材料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