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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961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年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大创计划”各级各类项目。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形式。

本年度中期检查工作按学校统一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学校将对各学院“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级别、类别项目负责人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10.30.0.190/cxxl/index.aspx)完成各阶段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2)省级、国家级项目要求以答辩形式进行,项目团队学生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报,由各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组给予中期检查意见。

3)校级各类项目可以采取答辩或评阅材料的形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由专家组给予中期检查意见。

2.检查内容。

  1. 创新训练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质量、经费使用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月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等情况。

2)创业类项目。

除上述创新训练项目检查内容外,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需围绕企业或团队组织结构情况、运行管理状况、产品设计与生产状况、市场推广状况、投融资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详细阐述。

围绕企业规模、技术革新、品牌价值、市场份额、销售业绩、行业影响力及社会价值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3.其他要求。

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单位所属项目实施质量全面负责,对于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项目,各学院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相关文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三.材料提交、报送

  1.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中,学生负责人完成过程记录、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填报提交;指导教师需审核提交;各学院“大创”助理老师需对本单位项目填报情况审核、处理无误后提交。

  2. 各学院需报送材料。

1)提交本学院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一份(加盖公章),附报告会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

2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

3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企业运行情况报告(字数不低于2000字,需附中期检查表后一起装订);

4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

3.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在20211119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开发区校区综合楼C920室或金石滩校区H110室,电子版发送至lijunliang@dlnu.edu.cn或者以QQ等工具提交。

联系人:李军良
联系电话:13840846890875570527052


附件:1.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

2.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

3.2021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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