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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总结凝练、深度挖掘学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为申报辽宁省级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前期摸底和项目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国家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和要求,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培育基础扎实、创新力突出、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凝练成果“亮点”,补齐成果“短板”,加大宣传和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培育一批对未来几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起到引领示范的好项目。

二、申报范围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各基层教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均可申报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原则上2020年校级及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申报本次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各教学科研单位,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培育项目的选题把关、统筹协调、建设推进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项目培育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基于OBE教育教学理念,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培养符合国家、民族地区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及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需求应用型人才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产学合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成果。

(二)坚持协同培育。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要突出与地方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和同类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力度整合校内专业、课程、实验室等资源,推进校内协同育人,优先考虑培育跨学院、跨学科或同一专业类联合申报的反映近几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的成果。 

(三)分层指导。坚持分层培育,拟培育成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的,须是前期基础好、特色鲜明、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成果。统筹兼顾当下与长远,既要立足近期的成果选树,还要为下一个周期申报成果选好苗、育好种。

(四)力求实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及教育教学模式,并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产生应用价值和影响,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对拟选树的成果,要坚持靶向培育,聚焦特色强化优势,瞄准短板及时补齐。

四、拟申报的培育项目的基本要求

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信号灯,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1)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思政课程、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围绕新工科、新文科、六卓越一拔尖、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方面的建设,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和基层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培育项目的相关推荐组织工作,可参照国家、辽宁省和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2.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与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与校内其他学院联合申报,减少“单打独斗”,增加成果的规模效应。

3.成果负责人统一填写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项目简况表(附件2),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部门)依据本通知要求审核后,将材料统一上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电子版发送邮箱:1034493681@qq.com;汇总表(附件3)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交到综合楼A311。

联系人:王老师   丛老师

联系电话:5071   5435

附件:

1.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2.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简况表

3. 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