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申报教学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系统总结教改成果,我校拟于2021年12月底进行新申报教学成果(即已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评估会。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参与指导与评估,请所有申报者做好参会准备。
参与评估会的有关要求如下,请成果完成人认真阅读:
1.深入挖掘申报成果的核心价值点,突出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创新性是教学成果的核心价值,是教学成果构成及其优秀程度的根本标志;创新价值的基本特征就是“独特性”,成果价值点必须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2.请在12月25日前,将突出成果创新性、独特性的申报简要(附件)提交教务处。简要主要内容:成果做法+价值+效果与获奖,文字不得超过800字(只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即可)。
3.12月底我校将召开教学成果评估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者需在会上进行汇报发言,汇报主要内容:成果做法+价值+效果与获奖,每人限时5分钟(不做PPT,只讲核心内容)。
4.进一步对拟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估、深入交流与指导。
联系人:丛兴苓
电话:5435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