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深化我校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2020-2023)》和国家民委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和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纳入我校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含已开设两个教学周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并承诺立项后能够持续改进。鼓励学校高层次人才担任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支持我校教师和企业、行业教师联合建设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编制教师。课程组成员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并能高质量按期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
(二)课程类型
学校一流本科课程按照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五种类型分类建设。
(三)有关说明
1.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2020、2021年各单位已用申报数量,各单位此次申报可按剩余数量顶格申报(各单位剩余可申报数量见附件1)。其中线下课程不能超过本单位推荐数量50%,40以下教师申报数量不做比例要求,申报书中注明即可。
2.符合条件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占各单位申报指标,由教务处统筹立项。
3.获批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等建设成效明显的专业,给予直推指标支持,不占本单位年度申报指标(按高级别一流专业数量支持,不重复兼得),仅支持一流专业所属课程。
4.申报课程必须重点体现课程思政内容,无课程思政内容一票否决。
5.一门课程(一个课程编码)名称只能选择一个类型申
报。相同课程名称但课程属性后缀编码不同(即课程编码后缀为不同英文字母)可以分别申报。
6.申报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团队成员不能参与超过2门(含负责人)课程的申报,课程成员总人数不超过5人。
已作为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7.原则上退休教师及申报当年退休教师不能作为课程负责人。
8.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工作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编制教师。课程组成员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并能高质量按期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
2.申报课程仅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华文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前沿教育等特色拟新开课程(不含已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课程类型
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课程均为线下课程。
(三)有关说明
1.各单位不限项申报。
2.鼓励和支持省部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申报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3.申报课程必须重点体现课程思政内容,无课程思政内
容一票否决。必须严把意识形态关。
4.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个类型申报。课程编码由学校立项后统一编排,申报书不填写课程编码。
5.按要求提交新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相关材料(申请表及
教学大纲)。
6.每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可申报不超过3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7.经过一年教学运行和建设,检查验收合格后,立项为学校一流本科课程。
三、材料提交
请于2022年1月12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3)、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课程相关材料(附件4、5)及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gxiaowei@dlnu.edu.cn。纸质版《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及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推荐汇总表(2022年)》(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综A311室)。
联系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87562523(5523)
附件:1.各单位可申报一流本科课程数量一览表
2.大连民族大学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
3.大连民族大学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虚拟仿真)
4.大连民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5.大连民族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模板
6.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及一流通识教育选修课培育推荐汇总表(2022年)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