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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有关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 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和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二、评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注重基层,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等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协同育人,重在应用推广。

三、评选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4.已获得过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1.推荐名额。学校限额推荐11项成果参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各单位(部门)限报2项;承担本科专业建设任务的学院,有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者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学改革成熟且取得明显成效、在学校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限报3项。

2.推荐要求。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经过省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各单位(部门)推荐的项目应按单位(部门)评审成绩进行排序,并在单位(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符合条件要求的成果进行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评审推荐。基层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成立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名单以及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果奖推荐名单。

4.学校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推荐参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果奖。

六、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请以“单位+2022年教学成果奖汇总表”命名如某某学院2022年教学成果奖汇总表;Excel版PDF版都交

2.《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见附件2:请以“申报书-主持人-成果名称命名申报书、成果报告及证明材料三项内容要合成一个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同时提交申报书word版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PDF格式),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成果申报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与教材电子文档一起整合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此材料请以教材或其他支撑材料-主持人-成果名称命名此材料非必须,无统一格式要求)。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请用9位阿拉伯数字为每项成果编号,其中前5位为推荐学校代码12026),中间2位为成果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末尾2位为单位(部门)推荐排序。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编写。

6.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审查,并于202228日前单位(部门为单位发送1034493681@qq.com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部门)需将推荐成果在单位(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学校也将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对经公示发现问题且调查核实的成果,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联系人:王老师;丛老师

联系方式:18842802339;18840840019

 

附件:

1.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