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构建“学在民大”优良学风,现将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方式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满足答辩条件的毕业生均参加线上答辩,答辩组教师线上参加答辩评审工作。
如答辩前校园开放,各学院可将答辩方式灵活调整为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6月4日-6月12日。
三、查重检测
(一)检测系统及范围
利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本届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二)复制比要求
1.学院预检测
学校统一检测前,各学院可自行组织学院预检测,供各教师、学生参考。预检测复制比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2.校级检测
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不超过30%,视为通过检测,具有答辩资格。
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超过30%但不超过60%,视为未通过检测,学生修改后可申请二次检测。二次检测通过的,具有答辩资格;二次检测未通过的,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待修改并通过检测后,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首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超过60%,视为存在严重抄袭嫌疑,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待修改并通过检测后,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取消“一次答辩”资格的,应至少给与两周的论文修改期,“二次答辩”应安排在“一次答辩”两周后。
对取消“一次答辩”资格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由各学院学术分委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研究成果)不得超过15%,且首次检测不得超过30%。
(三)检测时间及抽查要求
各学院需在5月31日前完成论文终稿并完成检测,并将论文定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学校将于6月1日至3日从各专业抽取不低于5%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将论文定稿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直接认定为抽查不合格。
(四)检测方案制定
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检测方案。请各学院于5月20日17:00前将本学院查重工作方案电子版在系统提交,纸质版待校园开放后送至教务处。
(五)检测结果存档
学生的最终检测结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需核实查重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报告单与论文终稿的一致性,待校园开放后,报告单要全页打印并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签字,专业集中留存备查。
(六)其他处理意见
未通过检测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如存在检测版论文与论文终稿不一致等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四、答辩流程及要求
(一)答辩组创建
依托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在线创建答辩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答辩方案制定
各学院按要求制定本学院答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总体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评定、质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其他要求等(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请各学院于5月20日17:00前将本学院答辩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在系统提交,纸质版待校园开放后送至教务处。
五、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按100分制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可支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导出,为保证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最终成绩需在6月13日前录入综合教务系统。请各学院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教务系统成绩的一致性。
六、评优工作
(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必须是“优”且符合论文复制比要求,数量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实际参加答辩人数的5%,需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小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3)。
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详见附件5)相关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均需参加校级抽检工作,请各指导教师、各专业、各学院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
(二)优秀指导教师
校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推荐产生,推荐名额不超过校内指导教师的10%。对于指导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效显著的校外指导教师,学院可推荐申报优秀校外指导教师(不占校内指标)。
(三)优秀学术成果奖
优秀学术成果指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学生取得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知识产权、成果被社会采纳等成果,成果取得时间原则上需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具体申报标准见附件4)。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等相关信息(含优秀论文)均在6月13日提交。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要求,加强工作组织和全程质量监控,将相关事项告知每一位教师及毕业生,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
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保障工作进度,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督促学生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各环节信息,确保信息(含成绩)的完备。答辩过后,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等将在系统进行检查。指导教师要指导、协助学生将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意见、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等纸质版材料存档。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如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院、专业采取限制招生、质量约谈、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学校也将依据有关规定给学院、专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等予以追责。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于6月17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工作总结,纸质版待校园开放后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王祥灵 联系电话:15840903579
邮箱:wangxiangling@dlnu.edu.cn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操作流程说明
2.××学院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模板)
3.大连民族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标准(试行)
5.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