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按照《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2年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
二、报送材料
1.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
2.授予学士学位的全部毕业论文原文及相关附件(如有)。
三、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统筹学校论文抽检整体工作,负责协助各学院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导入各学院已完善的抽检信息表、论文原文等。
2.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负责抽检专家的推荐和信息报送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3.各学院负责收集整理本学院抽检信息表、论文原文等,并负责审查审核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并确保已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指导教师严格履行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材料准备,并对论文相关数据真实性及学术行为负责。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论文抽检中,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按上级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下年度绩效考核及本科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重视不够、敷衍了事、弄虚造假的,将依规严肃问责。
五、材料报送
8月31日(周三)17:00前各学院将信息表及论文原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材料信息量较大,请自行用移动存储设备到教务处拷贝。本工作无需提交纸质版。
因系统需通过文件名与表格名称进行匹配,命名不规范将导致无法识别,请严格按照命名规则进行命名(命名规则详见附件4)。
因为本年度属于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第一年,系统也为第一年使用,在材料上传过程中可能存在命名不规范、格式不符合等各类未知问题,如有此类问题,请各学院、各专业、各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成功上传。
联系人:王祥灵 电话:15840903579
办公地点: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311室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
2.《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
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 2022〕196 号)
4.信息表及文件名命名规则
教务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