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第三批教师教学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范围
1.申报依据:《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19〕53号)(详见附件1)。
2.成果范围:以大连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学成果。
3.时间范围: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成果。在此之前漏报的,可在本次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应在所属单位(部门)申请,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核认定,不接受个人申报。
2.单位(部门)审核、公示。各单位(部门)需严格审核本单位(部门)的申报信息,并在上报前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
3.学校复核。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各单位(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奖励。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明细
(1)《2020年度教学奖励明细表》(见附件2);
(2)《2020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见附件3);
(3)相关佐证材料(分别按考核、奖励明细表顺序排序)。
2.报送要求
(1)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311室同时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6:00前。
(3)联系人
联系人:王祥灵,电话:87532735(5735),邮箱:wangxiangling@dlnu.edu.cn。
附件:
1.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2.2020年度教学奖励明细表
3.2020年度教学奖励统计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