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及时了解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3日至5月6日。
二、检查内容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和工作质量;
2.检查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等文档撰写情况;
3.指导教师意见填写和审核的规范性情况。
三、检查要求与步骤
1.指导教师初查
指导教师应落实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负责制,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度、工作质量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及内容进行严格的初查。
2.专业及学院检查
在指导教师完成初查的基础上,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好线上检查工作。在专业及学院检查中,要把“互检”作为重要原则(专业“互检”账号与往年一致,遗忘可与教务处联系)。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中期检查实施方案。参加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体学生原则上均需返校进行中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高。
2.各学院需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选题申请表、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原文和译文、中期报告、过程管理记录等)在毕业设计系统中的完整性。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对其全过程跟踪监控。
3.材料提交:
1)各学院应于2023年4月25日(第九周周二)前提交本单位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2)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于2023年5月8日(第十一周周一)前提交本单位各专业的《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以上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文档均发送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
4.检查过程中,如需根据检查意见在系统中修改相关材料,可按《说明》进行修改(见附件2)。
联系人:王祥灵 电话:15840903579
邮箱:479169119@qq.com
附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含需要整改的学生名单)
2.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修改及中期报告填报流程说明
教务处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