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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相关部门: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有关要求,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08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类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4.非现任校级领导。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获得者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三、工作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把关、单位(部门)初审后,由单位部门统一推荐。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遴选,对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候选人。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纸质版盖单位(部门)盖章,电子版以“单位(部门)名称+汇总表”命名;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电子版以“大连民族大学+候选人姓名+推荐表”命名;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学录像以“大连民族大学+候选人姓名+教学录像”命名

4.《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教改(或科研)立项及成果证明、教研(或科研)论文、教材、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要编排目录和页码并合成一个PDF文件。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231018日17:00前,将1-4项电子版材料(以“单位(部门)名称+省级教学名师”命名)发送至邮箱:limeng@dlnu.edu.cn;1-2项纸质版材料交至勤德楼A311。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343

 

附件: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