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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要求和国家民委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限额为28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限额2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限额3门。

二、推荐申报办法

1.线上、虚仿仿真实验教学2类一流课程,各教学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一流课程推荐到学校,没有具体限额。

2.线下、混合、社会实践3类课程,各教学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承担本科专业建设的学院限报3门,其他单位限报2门,要求必须是省级一流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混合、社会实践类课程。

三、申报课程有关要求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学校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每门课程按照“线上-张三-管理学原理”形式建立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内包含课程申报书(附件3)pdf版(连同申报书内要求的附件材料汇总为一个PDF文档)、课程建设其他成效佐证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档)、政治审查意见(附件5)、课程学术性评价意见(附件6)以及说课视频等视频材料、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chengxiaowei@dlnu.edu.cn或网盘传送,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学术性评价意见、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交至勤德楼教务处311。

联系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8756252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3年)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政治审查意见(参考模板)

6.课程学术性评价意见(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