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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学生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辽教202350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仅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当年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3项。

3.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请各单位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3.推荐申报项目需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日,各单位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ting5577@163.com(以“单位名称+教改立项”命名),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份、活页三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勤德楼A311,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5435

 

附件:1.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