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有意向者可通过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申报,学校择优推荐1个项目至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要求,申报的项目应满足“实验教学体系研究”或“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或“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三个重点研究主题要求。
二、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只可从省教育厅、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4个申报渠道中任选其一,不可重复申报。
2.鼓励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等有关专家组织进行申报,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3.申报者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要阵地作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实验条件为保障,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需报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 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有关支撑材料。
2.请各单位(部门)于 3月3日(周日)中午11:00前将本单位(部门)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勤德楼A31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祥灵,87532735
邮箱:wangxiangling@dlnu.edu.cn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辽宁省教育厅通知
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