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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4 年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全体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11号)精神,推动家校社共同担负起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责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省教育厅决定面向省内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举办 2024 年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4 年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体教师均可自愿参与,建议班导师、辅导员要积极收视收看。

    二、其他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转发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学习。本次大讲堂活动作为教师培训内容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对完成学习任务的教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2.大讲堂活动从5月20日开始首播,在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月期间,每天安排不同课程内容。每天课程直播时间为19:30-20:30,至次日直播开始前,当天课程循环播放。(操作详解见附件)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