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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大民教发字[2024]11号

 

关于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发展,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有余力且对微专业感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基本情况

 1、对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

 2、2024年我校共7个微专业开展招生工作,所有微专业学制1年,修读年限为1-2年,各微专业培养方案和工作通知详见附件1,微专业招生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招生人数

1

公务能力与公务文化素养微专业

2022、2023级

10-170

2

人工智能+微专业

2022、2023级

10-60

3

数字经济技术与应用微专业

2022、2023级

10-90

4

智能产品设计微专业

2022、2023级

10-30

5

智能车辆技术微专业

2022、2023级

10-30

6

智能机器人微专业

2022、2023级

10-60

7

智能生物制造微专业

2022、2023级

10-24

 

三、工作安排

    1、招生咨询。2024年6月11—2024年6月13日)

1)学校采取电话咨询、QQ群(QQ群号301131859)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微专业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咨询。

2)各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具体培养过程介绍。

2、学生报名。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17日

申请修读微专业学生填写《2024年微专业修读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家长知情同意书及志愿修读微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将报名汇总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整理好后6月18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资格审查和考核。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5日

1)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参加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6月20日—6月21日),微专业开设学院复审(6月25日)。

2)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录取要求,参考学生相关学习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选拔和录取,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告知修读事宜。

3)各学院确定拟招录学生名单,经院内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7月1日17:00前报教务处。

4、录取学生手续办理。

1)录取学生应主动了解微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应学期课程,并在选课阶段按微专业课程要求进行选课。

2)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放弃录取资格,本人须在9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做好微专业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微专业报名相关工作,明确信息布渠道,确保各环节工作通知传达到每位学生。

2、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要做到责任明确、流程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地严格履行程序,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的时间要求,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军良    联系电话:871886265626

 箱:20050762@dlnu.edu.cn

办公地点: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313

 

 

附件:1.2024年招生微专业培养方案

2.2024年微专业修读报名表

3.2024年微专业预录取名单(样表)

4.2024年本科生微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主修专业

学院统计汇总)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