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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创新创业个人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大学生优秀

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创新创业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学生专业技能,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创新创业个人评选工作,表彰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的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以证书或立项材料团队为准):

1.团队在国内外重要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

2.团队成员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3.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4.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取得较高经济价值或者被社会广泛采用,并提供应用情况证明;

5.团队成员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题;

二、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个人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个人的评选共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两个级别的荣誉称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

(1)在国内外重要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证书上前两名者;

(2)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1项专利(软件著作权);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4)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

(5)取得较高经济价值或者被社会广泛采用的研究成果,并提供应用情况证明,排名前二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

(1)在国内外重要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获奖证书上前两名者;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一般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3)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排名2、3者)。

三、评选办法

本次申报采用各学院推荐的方式,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四、申报程序

1.所有申报团队和个人应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2、3),并在申报表后附上支撑材料,打印两份交至所在学院团委或学工办,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到学校;

2.各学院在2018年3月20日前将学生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4、5、6)及支撑材料各一份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地点在开发区校区综C903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信箱: fj@dlnu.edu.cn

3.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不可同时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落选的学生自动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评选。

联系人:付杰    电话:87509352(内线:5352)

五、其他

所申报成果必须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所取得的成果。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表

2.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申报表

3.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申报表

          4.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汇总表

          5.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之星汇总表

          6.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优秀个人汇总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