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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大民教发字[201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大民校发〔2017〕71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度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含A、B)各类项目均需参加本次结题工作。

二、结题评审

  1.各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结题评审相关工作,结题评审需采用评阅结题材料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工作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各单位需对项目结题材料严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等行为取消其参加结题工作评审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级别、类别结题标准参见大民校发〔2017〕71号文件,所有成果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各单位严格把好结题材料审查关,不符合结题要求的不予结题。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进行项目结题复审,上报材料不全、未达结题标准的项目,经审查后将按不能结题处理,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结题项目进行终审,确定最终结题项目。

三、结题要求

  1.各级各类项目需在截止时间前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工作。

  2.对于因项目执行周期、进程等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大创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可延期至今年10~11月参加2017年度项目第二次结题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对于负责人为2018届毕业生的项目,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结题工作,如因项目执行周期、进程等原因不能在离校前完成,需向学校“大创计划”管理办公室申请变更负责人,变更后负责人需为原项目组成员,并保证项目正常完成。

四、优秀项目推荐

  各学院根据项目取得成果评审推荐1项优秀项目(同等条件下国家级、省级项目优先推荐),各学院做好推荐结果的公示工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再组织专家评审10项2017年度优秀大创项目,依据大民校发〔2017〕71号文件给予奖励。

五、其他

  2017年度各级各类项目应按计划执行经费,所有项目报销发票日期应在2018年6月15日前(须在9月10日—9月27日第二次报销时间段完成这部分报销工作),逾期费用将不予报销,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管理。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1)各单位结题评审工作总结(加盖公章),附结题答辩工作相关图片。

  (2)《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3)《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创业类项目需在申请书后附《创业工作取得成果总结报告》,不低于5000字,一起装订)。

  (4)项目所取得成果复印件。

  (5)其他结题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6)《“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

  (7)延期结题项目,填报“大创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

  (8)2017年度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件5)。

  2.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在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6:00前将上述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综C903室)存档;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结题项目材料电子版(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包,文件包以项目编号命名)汇总好发送至邮箱:wangle@dlnu.edu.cn。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87922539(内线5539)

  

附件:

    1.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书

   2.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结题申请书

  3.“大创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4.“大创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2017年度优秀项目推荐表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