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及同学们: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力争在今年“互联网+”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参赛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2015[36]号文)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由李克强总理亲自倡导发起,教育部自2015年起联合13部委共同举办了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有225万大学生,55万个团队参赛。2018年,第四届大赛有全国2278所高校参与,64万个团队参赛项目,265万参与学生,创历史新高,已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是目前国内最高规格、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盛会。
大赛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7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深切勉励青年学子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今年8月,又专门委托教育部向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70万名大学生和参加第四届大赛的260万名大学生转达亲切问候。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大赛做出指示,要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亲自出席第四届大赛,并在闭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问候极大鼓舞了广大高校师生,把大赛和创新创业教育推向了历史新高度。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互联网+”大赛位居纳入的34个竞赛项目排行榜首位。同时,“互联网+”大赛也是我校认定的最高级别的学科竞赛赛事。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从2018年第四届大赛起,增设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激励政策
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励政策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六、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预计在2019年4-5月举行,辽宁省赛大约在2019年7-8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2019年9-10月举行。大赛项目征集和校赛选拔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牵头并组织实施,校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处、科技处等部门协同配合。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鼓励师生共同参与项目,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赛;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3.指标要求。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分配指标为:理工科学院申报参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项,其他学院原则上不得少于15项,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0%。
4.提交要求。请各学院将上报项目进行排序,学校将按照学院的排序选拔进入校赛。各学院于2019年4月15日前统一将《大连民族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和《大连民族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baoming@dlnu.edu.cn,以学院为单位命名,同时报送一份纸制版汇总表。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和各学院竞赛负责人加入“2019民大互联网+培训群”,群号为:837111148(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5.参赛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在大赛官网上进行报名。竞赛具体要求以官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付杰,联系电话:87509352
办公地点:开发区校区综911。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大连民族大学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