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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大民教发字[2020]25号

各学院: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大民校发[2019]71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 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范围

  1.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可申报参评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入选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后再报送项目建设任务书。

  2.每个学院推荐一个专业。原则上优先推荐和已立项校级一流专业不在同一专业类且建设基础好的专业参评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已立项校级一流专业所属专业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自主申报。

  各学院根据《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组织相关专业申报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主要对申报专业的建设基础(前期建设情况与成果、专业特色等)、专业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实施措施、分步计划等)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确定基础好、目标明确科学、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可行的专业予以立项建设。

  3.公示。

  评选结果经学校审定批准后进行公示。

  4.公布评选结果。

  一流专业建设期为3年;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本科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选拔好专业建设负责人,统筹推进专业建设。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采取专业建设负责人制。相关专业负责人要结合学校、专业办学定位和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3.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入选项目要填报《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4),在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预期效益。

  4.各学院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学建设与高教研究科(开发区校区综A3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meng@dlnu.edu.cn。《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4)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负责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5071  5343

  

附件:1.校级一流专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2.关于印发《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4.大连民族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