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不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研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精神,紧紧围绕教育部确定的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五个基本原则,以OBE理念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学校当前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学院特区、专业特区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实现教学与研究相融合、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培育影响力大、可推广可复制、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能力。
二、项目类型
2024年度学校教研项目围绕“指南”申报(见附件1)。按照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别组织实施。
(一)重大招标项目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确定。学校可以根据工作实际,以委托项目的形式予以立项。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人才培养各环节、教育教学数字化赋能人才培养、应用知识图谱重构课程建设形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以身心健康为突破点强化五育并举、深化产教融合以技术转移为纽带推动“四链”融合、双创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研究与实践。以此形成新范式、新成果,引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重点项目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确定。
围绕双一流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职业素养与教学能力提升、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开展研究与实践。项目在建设期内要积极开展实践应用,以精品建设,示范带动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高质量建设与发展。
(三)一般项目
由各学院自行评审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围绕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工作,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研究、大学生学习与发展途径研究、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教学服务与管理改革等项目建设。各教学单位要统筹考虑项目立项布局,既要着眼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问题,又要抓住可落地的基础环节的教育教学改革。
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等部门一般项目的评审和立项管理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同时需具备5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能潜心教学研究和实施教学改革,且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
一般项目主持人同时需具备2年及以上的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且参与过教研项目研究工作。
(二)在研校级教研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的校级教研项目。
(三)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同时参加校级教研项目不超过两个。
(四)已立项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教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4年校级教研项目。
(五)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六)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带头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以教学团队形式申报研究项目,特别优先支持其中有前期教学研究基础、研究力量强的教学团队。支持和鼓励跨学院整合研究力量,联合申报研究项目。
四、研究要求
(一)研究期限。
从学校批准立项之日的次月1日起计算,研究时限均为1年。
(二)成果要求。
1.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须完成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推广与应用价值展示,且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研究报告、实践应用材料,其中实践应用材料需提供2项及以上。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2024年拟立项重大招标项目10项,重点项目25项(不含按照相关规定单独立项的项目),一般项目立项数不超过各学院教工总数的5%。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项目类别统筹开展申报和推荐,其中,各教学单位重大招标项目限报1项,重点项目限报2项。项目申请人需填写《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需进行答辩。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研究进度、绩效目标、经费预算等。
(二)中期检查。
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者,终止项目研究和经费资助。
(三)项目结题。
学校根据项目研究周期对各类教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评审。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由各学院组织,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学管理人员主持的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六、立项评审工作
(一)立项评审时间。
1.2024年4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一般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并负责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推荐工作。学校其他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推荐工作。
2.2024年5月上旬,教务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全校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各项目申报主持人须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评审现场进行汇报和答辩,请控制好时间,严禁超时。
(二)立项评审要求。
1.各单位在评审的过程中,要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操作性进行严格审核,杜绝经费预算的盲目性。同时,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要有明确要求。
2.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具体人员构成与遴选, 一般项目由学院负责,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教务处负责。
3.各单位应严明评审程序,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杜绝出现不经申报备案而推荐立项、不经评审而推荐立项、因申报数额不足而将不具备立项要求或质量差的项目推荐立项等现象。
4.立项评审实施回避制。
(三)立项评审相关说明。
如未获得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批准,是否可转为一般项目,应在《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注明。注明“可转”的,可按一般项目统计,但占用所在学院一般项目指数;未注明或注明为“不可转”的,将不计入学院一般项目统计。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
各单位均须向教务处提交《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材料。
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纸质材料包括:《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1份(A4纸双面打印)和支撑材料1份,提交至教务处。一般项目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1份(A4纸双面打印),由学院留存。
电子版文件请用压缩包形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材料,“压缩包”内包含各申报书(请以“主持人姓名+项目类别+申请书”做文件名)、支撑材料、立项推荐汇总表(请以“学院名称+立项推荐汇总表”做文件名)。
各单位审核后将上述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之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勤德楼A311室),并将本单位电子稿发送到lting5577@163.com,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5435。
七、相关规定
1.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立项3年建设期内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单独立项、单独评审。
2.各学院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对各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进展进行过程考核。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本单位一般项目进展情况对经费调剂使用。
3.对所有申报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对无故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工作的项目可以停止经费支持,将经费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学院,将减少下一次教改申报数量;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附件:1.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领域和方向指南
2.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4年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