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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大民校发〔2017〕71号)有关要求,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大创计划”各级各类项目。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形式

  本年度中期检查按学校统一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届时学校将对各单位“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级别、类别项目负责人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10.30.0.190/cxxl/index.aspx)完成各阶段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2)省级及以上项目要求以报告会形式进行,项目团队学生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报,由各单位“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组给予中期检查意见。

  (3)校级(含A、B类)各类项目可以采取答辩或评阅材料的形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检查内容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2018年度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1)创新训练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质量、经费使用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周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等情况。

  (2)创业类项目

  除上述创新训练项目检查内容外,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需围绕企业或团队组织结构情况、运行管理状况、产品设计与生产状况、市场推广状况、投融资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详细阐述。

  2)围绕企业规模、技术革新、品牌价值、市场份额、销售业绩、行业影响力及社会价值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3.其他

  (1)各单位“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应对本单位所属项目实施质量全面负责,对于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项目,各单位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将依据相关文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2)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应与立项时名单一致,如因特殊原因有变更,必须向所在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提出项目负责人变更(变更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或成员变更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由院级管理员在系统操作完成变更,并上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批,经批准后,由变更后负责人主持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变更申请只在本次中期检查期间受理一次,中期检查后不再审批。

  三.材料提交、报送

  1.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中,学生负责人完成过程记录、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填报提交;指导教师需审核提交;各单位“大创”助理老师需对本单位项目填报情况审核、处理无误后提交。

  2.各单位需报送材料

  (1)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加盖公章),附报告会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

  (2)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3)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企业运行情况报告(字数不低于2000字,需附中期检查表后一起装订);

  (4)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5)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

  (6)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

  附件4、5按实际情况,有则报送,没有无需报送。

  3.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在2018年10月31日(第九周周三)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开发区校区综合楼C区911,电子版发送至wangle@dlnu.edu.cn。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87922539 

  

  附:

    1.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

  2.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

  3.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表

  5.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