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大民校发〔2017〕71号)有关要求,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大创计划”各级各类项目。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形式
本年度中期检查按学校统一要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届时学校将对各单位“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级别、类别项目负责人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10.30.0.190/cxxl/index.aspx)完成各阶段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审核。
(2)省级及以上项目要求以报告会形式进行,项目团队学生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报,由各单位“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的专家组给予中期检查意见。
(3)校级(含A、B类)各类项目可以采取答辩或评阅材料的形式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2.检查内容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2018年度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1)创新训练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质量、经费使用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周进展过程记录填写和中期检查填报等情况。
(2)创业类项目
除上述创新训练项目检查内容外,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运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需围绕企业或团队组织结构情况、运行管理状况、产品设计与生产状况、市场推广状况、投融资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详细阐述。
2)围绕企业规模、技术革新、品牌价值、市场份额、销售业绩、行业影响力及社会价值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3.其他
(1)各单位“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应对本单位所属项目实施质量全面负责,对于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项目,各单位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将依据相关文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2)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应与立项时名单一致,如因特殊原因有变更,必须向所在学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提出项目负责人变更(变更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或成员变更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由院级管理员在系统操作完成变更,并上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批,经批准后,由变更后负责人主持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变更申请只在本次中期检查期间受理一次,中期检查后不再审批。
三.材料提交、报送
1.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中,学生负责人完成过程记录、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填报提交;指导教师需审核提交;各单位“大创”助理老师需对本单位项目填报情况审核、处理无误后提交。
2.各单位需报送材料
(1)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加盖公章),附报告会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
(2)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3)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企业运行情况报告(字数不低于2000字,需附中期检查表后一起装订);
(4)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5)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
(6)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
附件4、5按实际情况,有则报送,没有无需报送。
3.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在2018年10月31日(第九周周三)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开发区校区综合楼C区911,电子版发送至wangle@dlnu.edu.cn。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87922539
附:
1.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
2.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表
3.2018年度大连民族大学“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申请表
5.2018年度“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成员变更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9日